新京报讯(记者张洁)新京报记者从国家商场监督办理总局官网得悉,日前,商场监管总局安排电热暖手器等1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,发现32批次空气净化器产品不合格。其中有9批次产品电源衔接和外部软线批次产品稳定性和机械风险不合格,均为安全项目;11批次产品能效等级不合格、9批次产品净化能效不合格、8批次产品噪声不合格。
不合格名单显现,标称合肥荣事达小家电有限公司出产的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RS-JC187R 35W;出产日期/批号2019年12月20日),稳定性和机械风险、端子打扰电压(接连打扰)不合格;标称花太品牌办理(宁波)有限公司出产的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K03(负离子款) 13W),能效等级(能效比)不合格;标称安徽乐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产的空气净化器(规格型号KJ700F-P70 72W),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不合格,复检仍不合格。
商场监管总局介绍,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各有关省级商场监督办理部门要依照有关要求,敏捷安排做好监督检查成果处理工作,并及时将处理状况录入e-CQS体系。对不合格产品,要依法采纳查封、扣押等办法,禁止出产出售;对不合格产品出产出售单位,要清晰整改要求,严厉催促执行整改办法,及时安排复查。